要调动民营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提升,深刻认识个人的成功既源于自身努力,更得益于伟大的时代、伟大的事业、伟大的党,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、思想认同、情感认同。
要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树立家国情怀,以产业报国、实业强国为己任,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,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和精准扶贫,做爱国敬业、守法经营、创业创新、回报社会的典范。
要抓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,以提升素质、优化结构、发挥作用为目标,改进综合评价工作,重视年轻一代培养。
要及时掌握民营企业发展状况和诉求,齐心协力把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,帮助企业正确认识和克服眼前困难,增强发展信心。
要按照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要求,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,完善民营企业权益维护机制,激励干部主动作为、靠前服务,做到“亲”而有度、“清”而有为。
要发挥好工商联和商会的作用,积极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。